1月1日起,随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正式实施,全市5.98万户扣缴单位以及69.7万涉税人正在填报自己的专项附加扣除项,以便在1月的工资发放中能享受个税抵扣福利。
“个税新政专项附加扣除的六大项,除了大病医疗需要到次年的汇算清缴期填报扣除外,还有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只能选其一,实际上纳税人当前需要从4项中选符合自己条件的填报即可。”1月3日下午,东昌府区税务局税政二股副股长段昕接受聊城晚报采访时说,看似4项填报,但只有填得合情合理才能最大限度地享受个税抵扣福利。
专项附加扣除金额并非直接补贴
子女教育、继续教育扣除有讲究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大病医疗等支出。
段昕表示,六大项的扣除金额并非直接补贴,而是在新政调整后的个税月免征额元的基础上进行增加,比如符合自己享受条件的几项扣除和是元,那么,纳税人每个月的个税免征额是元。另外,除了大病医疗采取超限额内据实扣除方式外,其他5项都是采取定额的方式加以扣除。
子女教育方面,按照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前教育包括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教育。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专科、本科、硕士、博士教育)。子女的父母等法定监护人可分别按每孩每月元扣除,也可由一方按每孩每月元扣除。
按照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元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元定额扣除。本科以下同一学历教育支出可以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支出扣除,也可以由本人按照继续教育支出扣除,但不得同时扣除。
住贷利息、住房租金只能选其一
投机取巧需要自己承担风险责任
按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住房租金方面,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万的城市,按照每月1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聊城就属于这个住房租金标准。
“夫妻双方若选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就不能选住房租金扣除,二者只能选其中一项。”段昕表示,若纳税人已经购买了首套新房,但新房还没盖好,这时既需要租房,还有住房贷款利息,那么纳税人只能将租房与住房贷款利息相比较,哪项合适扣哪项。纳税人在聊城市辖区内(包括各县、市)若有自有住房就视为有住房,比如夫妻俩在聊城城区有一套自己的房子,一个在聊城城区上班,一个在县市城区租房上班,那么,县城租房的一方不能享受住房租金抵扣。还有一种情况是,夫妻双方在城区有一套自有住房并且无房贷,因孩子就近上学全家在学校附近租房居住,这个租房支出也是不允许填报扣除的,一旦填报风险责任自担。
住房贷款利息抵扣方面,必须界定为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利息支出。若自己认为符合该项条件就可以填,但真实性由填报人自己负责,不是首套房贷款利息支出而填了该项,那么责任由填报人负责,很可能就会让补交税款并纳入本人征信系统。是否是首套房住房贷款,目前界定的标准是,看银行是不是执行的首套贷款利率。实际操作中,纳税人可咨询所贷款的银行。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道道多
大病医疗须次年3月填报扣除
法定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或养父母、继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按照规定,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的被赡养人的支出,统一按照元标准定额扣除,也就是说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元的标准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元。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公公、婆婆、岳父、岳母不是法定被赡养人,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只能分摊各自父母的扣除额度。
段昕说,关于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问题咨询得最多。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有三种分摊方式,分别是平均分摊、指定分摊、协议分摊。指定分摊优先于协议分摊。
指定分摊是指父母作为被赡养人指定其中一个或几个子女为赡养人,个税专项附加从指定人收入中予以扣除,但扣除额度每月不能超过元。协议分摊是指弟兄姐妹达成协议,在元的抵扣额中,分摊到各自名下不一样的额度,但一个人最多分摊扣除额不能超过元。平均分摊就是弟兄姐妹几个平均扣除每月元的额度。
指定分摊申报时不需要填写指定人以外兄弟姐妹的身份信息;而协议分摊申报时既要填写兄弟姐妹的身份信息,还要和指定分摊一样与兄弟姐妹签订书面协议;平均分摊申报时需要填写弟兄姊妹的身份信息,但不需要与兄弟姐妹签订书面协议。指定分摊和协议分摊签订的书面协议留存期限为5年,一旦税务机关发现申报人填写信息不实,就会对大数据分析出来的问题发出预警,那么,税务机关就会重点核查被预警的这些人的资料,比如留存的赡养协议等等。
按照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次年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元限额内据实扣除。段昕表示,按规定大病医疗从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才能扣除,又因为是超限额抵扣,所以,需要前一个年度结束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汇算清缴期享受。
另外,按规定,退休金免个税,取暖费、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等社会福利系列费用也免个税。不过,退休人员退休金以外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还是需要缴纳个税的。如果每月工资薪金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的金额未达减除费用标准(元/月),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可暂时不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记者陈金路通讯员吕朝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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