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买房贷款额度有四种计算方法。第一种是按还款能力计算的贷款额,第二种是按配偶用途计算的贷款额,第三种是按房价计算的贷款额,第四种是按最高贷款额计算的贷款额。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应根据还款能力、房价百分比、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最高贷款额度四个条件确定。四个条件计算出来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的最大可贷金额。
根据还款能力,计算公式为:[(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款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还款额总额]×贷款期限(月)。配偶使用金额[(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工作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款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还款额合计]×贷款期限(月)。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基于房价的贷款额计算公式为:贷款额=房价×贷款比例。
用自有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本人使用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申请贷款时正常补缴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配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
公积金贷款是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利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退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一定年限及以上(年限因城市而异,如长沙为12个月及以上)的职工,在资金不足购买建造住房、翻建或大修自住房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条件为:单位职工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连续三年签订一年劳动合同);住房公积金正常月缴存超过一定期限的;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下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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