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个人住房贷款累计发放3.5万亿元,较去年同期多发放超过亿元,对住房销售支持力度明显加大。但统计数据显示的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总体还略微减少一点,这主要是因为理财收益率、房贷利率等价格关系已经发生了变化,居民使用存款或者减少其他投资提前偿还存量贷款的现象大幅增加。
这是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邹澜在7月14日上午举行的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的。他表示,这种现象对住房需求并不构成影响,它是一个居民资产配置的调整。同时,他也指出,提前还款客观上对商业银行的收益也有一定的影响。
“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我们支持和鼓励商业银行与借款人自主协商变更合同约定,或者是新发放贷款置换原来的存量贷款。”邹澜说。
据了解,目前我国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主要采用浮动利率机制,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准,在签合同时选择一个加点。合同期内,加点部分保持不变。虽然LPR会根据市场情况上下浮动,但加点仍然不变。
最近一年来,LPR累计下行了0.45个百分点,但加点仍然不变,导致之前发放的存量房贷利率相对较高。以一套万元、30年期、首付3成的普通住房为例,如果在年1月份签订合同时选择了LPR+0.5个百分点的利率(4.65%),那么每月还款额为1.2万元;如果在年7月份签订合同时选择了LPR+0.5个百分点的利率(4.2%),那么每月还款额为1.13万元。两者相差70元。
这样一来,对于一些有存款或其他投资渠道的借款人来说,提前还清或部分还清存量房贷就成了一个划算的选择。因为他们可以用较低收益率的资金来置换较高收益率的负债,从而降低自己的资金成本。
另一方面,理财产品收益率也在下降。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数据显示,年6月末,银行理财产品平均预期收益率为3.67%,较去年同期下降0.43个百分点。而且,在去年底出现了首例理财产品破净事件后,理财产品不再保证本息兑付的风险也被市场所认识。
因此,在价格关系发生变化的背景下,居民进行了资产配置调整,选择提前还款。据央行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个人住房贷款提前还款金额达到1.2万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近一倍。
这种现象对商业银行的收益也有一定的影响。因为提前还款意味着银行失去了未来的利息收入,而且还要面临重新投放贷款的成本和风险。因此,一些银行开始主动与借款人协商调整利率,或者推出新的贷款产品来吸引借款人。
例如,中国工商银行推出了“e房贷”产品,可以让借款人在合同期内自主调整利率,只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中国建设银行推出了“优房贷”产品,可以让借款人在合同期内多次申请降低利率,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中国农业银行推出了“惠房贷”产品,可以让借款人在合同期内享受LPR下调的红利,只要按时还款。
这些措施都是在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下,银行与借款人自主协商变更合同约定的体现。邹澜表示,这样做有利于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也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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