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网站6月10日发布关于提高无房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通知提出,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在首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最高贷款限额标准上浮20%。其中杭州市区职工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从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从万元提高到万元,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根据当地最高贷款限额标准调整。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他贷款额度优惠政策与本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不叠加使用。具体细则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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