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税务局介绍,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已经开始确定。纳税人可以下载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确认修改。详情见↓。
移动终端确认操作的情况。
1
情形一
专项附加扣除资料如无变化,仅需在年基础上确认。
①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首页,选择了解一项或专项附加扣除申报,选择一键进入,再选择扣减。
②根据提示“将进入年度的信息,确认是否继续?”或“您已经有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若继续确认,将覆盖已有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定之后,单击确定。
③开立专项附加扣除待确认状态,核对信息:如有修改可点击修改,信息确认后按一键确认。(注:如果存在“无效”状态的信息,请在点击“一键确认”前将其删除)
④点击式一键确认,信息则提交成功。
使用者确认后,可在App上点击主页,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减,查看已提交的资料,如有变化可选择作废或修改。
2
情形二
在年,必须对填写的资料进行修改。
如果:需要修改申报方式,扣除比例,相关信息等,则需点击确认后进入相关修改页面进行修改。
下列此类情况需要修改专项扣除信息:
希望修改养老、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方面的扣除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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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三
年需要完成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如有老人在年去世,到年就无法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按下即将确认状态的养老信息,按下删除,按一键确认。
4
情形四
需要增加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例如年儿童新增扣除需要申报填写。
首先按照一步情况确认以前申报的其他不需要修改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点击App首页,专项附加扣除进行填报。
5
情形五
第一个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填写。
填填信息时,直接选择专项附加扣除主页。
个人特别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特别附加扣除。这是实施《个人所得税法》的一项配套措施。
子女教育
在学龄前,纳税人的子女或有关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支出,按每人每月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孩子已经满3岁了,在进入小学之前就进入了幼儿园。文化程度包括义务教育(初等教育、初等教育)、高中教育(普通高中、中专、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和博士学位)。家长可选择由其中一方按百分之百的扣除标准扣减,或由双方分别按50%的扣减标准,具体扣减方法不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改变。
继续教育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的费用,按月定额,按月发放元。同等学力(学位)继续教育不得超过48个月。给予技能人才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费用,在取得相应证书的当年按元定额扣除。本科以上学历(学位)的个人接受继续教育,符合规定扣除条件的,可由其父母或本人选择扣减。
大病医疗
一年内,纳税人所支付的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医药费用,可以扣除个人负担累计超过元的部分,即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元,年度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在元限额内据实扣除。因药费而发生的纳税人,可由本人或配偶选择扣除;发生药费的支出,可由父母一方选择扣除。
房贷利息。
由纳税人自行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而发生的第一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按每月元标准定额扣除贷款实际利息,扣除期限不得超过个月。纳税人只可获得第一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第一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时,享受第一套住房贷款利率。根据夫妇双方协议,可选择一方扣除,具体的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可更改。夫妇二人在婚前分别购买住房所发生的第一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扣除,另外,夫妻双方还可以对自己购买的房屋分别扣除50%的扣除标准,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一年内,纳税人与其配偶不能同时享有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住房租金
纳税主体所在城市无自有住房的,按下列标准定额扣减房屋租金。
一个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城市,按月扣除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一百万的城市,每个月可以扣减1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万元的城市,按月元计算。如果纳税人的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拥有自己的住房,则被视为在主要工作城市拥有住房。一年内,纳税人与其配偶不能同时享有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赡养老人
纳税人要供养一名或以上的被养者,按下列标准和标准定额扣除赡养费用:1)纳税人是独生子女的,按元/月计算;2)纳税人是非独生子女的,每个月按月分摊元的扣除额,每人分摊金额不得超过元。可由赡养人均摊派或约定摊派,或由被抚养人指定。商定或指定分摊的,应订立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特定的分摊方式及限额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更改。受抚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和年满60岁且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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