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的公告》的规定,“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也就是说,在今年的12月1日到本月的31日,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确认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具体怎么操作呢,一起来了解下。
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首页,最上方就有醒目的提醒“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啦”,点击进入“去确认”进入到功能界面,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形进行操作。北京金诚同达(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莎介绍,“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七项专项附加扣除。根据规定,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应该在年12月31日前登录个税平台进行修改和确认”。
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的,只需在年基础上确认就可以的,在核对信息无误后,通过“一键确认”完成。如果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变动,需要对一些信息进行修改的,比如说要改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方式、扣除比例、相关信息。直接在这样的界面点击“修改”后,进入修改页面,修改完成后点击“一键确认”就可以了。如果有一些项目不再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删除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有个删除的按钮点击之后按确认就完成了。
年需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可以先对已有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进行确认,新增的通过点击APP首页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如果是年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直接选择APP首页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入填报界面,依次填写信息即可。北京金诚同达(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莎介绍,“如果纳税人没有及时在(12月31号)前进行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的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这将影响到纳税人的到手工资,如果纳税人因为漏报未足额享受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在次年的3月1日到6月31日内办理补录专项附加扣除”。(《零距离》记者/刘舒编辑/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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