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
您现在的位置: 住房贷款 >> 住房贷款前景 >> 正文 >> 正文

杭州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结清商业贷款可

来源:住房贷款 时间:2023/5/31
盖白霖 http://pf.39.net/bdfyy/bdflx/150405/4603800.html

12月13日消息,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其中提到,结清商业贷款,购买普通住房可执行首套房政策,即首付比例30%;对于二套房政策,首付比例不低于40%。

具体来看:

一、职工家庭名下无住房,无住房贷款记录或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且相应贷款已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执行首套房政策,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二、职工家庭名下拥有1套住房,或无住房但有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相应贷款已结清,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执行二套房政策,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三、职工家庭名下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或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调整实施范围为购买所处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富阳区、临安区的普通自住住房。

五、本通知自年11月28日起施行。合同网签时间在年11月11日及以后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新建商品房以商品房网签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以房屋网签转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年11月11日前已完成合同签订的,按原政策执行。

责编:史健

审核:李震

总监:万军伟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bszl/48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