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赣商网记者尹谱圣、游嘉隆报道: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决定自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
10月8日,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下调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具体如下: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通知要求,自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和3.%。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截止至年10月1日未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最新公积金贷款利率;对已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于次年的1月1日开始按最新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重新计算每月还款额。
据悉,截至目前,江西省吉安市、赣州市、鹰潭市、抚州市、九江市和上饶市也发布了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通知,即江西共7设区市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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