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这个时间,真没必要提前还房贷了:看你有没有中招
贷款买房,是我国大部分人的选择,这不仅是由于经济状况所迫,也是为了家庭可持续发展。据统计,全国个人住房贷款的余额为31.15万亿元,比去年增加了8.29万亿元,这也就是说大部分人买房有一半资金都是来自银行的贷款。
其实买房贷款还是比较划算的,房子是每一个家庭的基本需求。很多普通家庭为了买一栋房子往往要举全家之力,所以这也是为什么大家都会选择按揭买房的方式的原因。
选择房贷时,一般都会选择最划算的方式,大部分人都觉得能选20年期就不会选择30年期。但这也得看不同人买房的目的,有些人买房是为了投资,所以一般就会选择“长贷短还”的方式,能贷30年那就肯定是最好了。
但如果是为了居住买房就不一样了,贷款时间越短支付的利息也就越少。如果经济能力更好一点的就会选择短期还贷,反之,为了保持生活质量,就不得不选择时间较长的贷款期限了。
有些人可能经济情况突然好转,或者由于项目之类的其他原因,会选择提前还款。提前还房贷在制度设计上是可行的,但一旦超过这个时间就没必要提前还房贷了,来看看你有没有中招。
如果你商贷了万元,30年期限,那按照LPR最新利率4.65%计算,每月的还款额就是.37元,在1-10期的本金还款额比较少,也才一千三左右,但月利息还款额就比较多,要多。
但你看看最后一期,也就是第期,利息却只有不到20元,但本金还款.47元,基本就是本金。通过这些你应该能看出来,前期基本就是在还贷款,后面还的大部分都是本金了。
按照本金利息构成规律,当还款期超过贷款总周期的一半的时候,利息基本还到了7成了。所以,超过一半还款期就没什么必要提前还款了,30年期限的房贷,尽量在15年内还掉,才有意义。
通过这些我们可以得出,如果有提前还款的准备,应该尽量在这个时间内还掉,不然超过这个时间,还款的意义就不大了,还不如把钱放在事业发展上。不知道你们对提前还贷是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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