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房交会现场设立了展区。华龙网首席记者李文科摄
华龙网讯(首席记者董进)9月7日,重庆秋季房地产暨家居展示交易会线下交易会,在江北区观音桥步行街开幕。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现场设立了展区,记者采访了该中心相关负责人,为市民解答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住房的各种问题。
贷款额度:多子女家庭最高能贷万元
——可贷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额度50万元,多子女家庭个人最高额度60万元;夫妻参贷的可贷额度为缴存人及其配偶的个人可贷额度相加计算,且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总额最高万元;多子女家庭贷款总额最高万元。
——贷款成数
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成数为所购房屋价值的80%;缴存人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成数为所购房屋价值的70%,多子女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成数为所购房屋价值的75%。
——其他规定
缴存人家庭月负债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贷款利率:最低贷款年利率为2.6%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并随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而调整。目前,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5年以下(含)贷款年利率为2.6%,五年以上贷款年利率为3.1%;缴存人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5年以下(含)贷款年利率为3.%,五年以上贷款年利率为3.%。
贷款期限:最长期限为30年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参贷规定: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
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借款人配偶可以参与贷款(以下简称“参贷”),夫妻参贷的,缴存人及其配偶的可贷额度为个人可贷额度相加计算,参贷后的借款人配偶视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共同借款人。
其他政策规定:新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新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缴存人家庭在我市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购住房的,须核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和拟购住房所在区县(自治县)住房套数。停止向第三次及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
——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我市工作、创业、生活的新市民、青年人,在渝购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多子女家庭认定
多子女家庭是指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缴存人家庭。
——川渝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
四川缴存职工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享受同城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贷款
选择我市规定的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产品,按照协议约定按时足额缴存并获得贷款资格,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相关规定的,购买家庭首套及第二套自住住房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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