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客户端浙江频道9月6日电(记者林光耀)5日起,杭州更新住房信贷政策,对“认房不认贷”政策做出进一步完善调整,这是记者从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的。据悉,杭州市在去年11月份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基础上,按照因城施策的原则,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最新要求,对有关住房信贷政策再次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本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此次调整从年9月5日起实施,以房屋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此次调整,目的是为了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支持首套购房需求,促进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8月2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来源:新华社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zlff/59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