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赵白执南
减税大事!年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开始填写了。
现在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首页就能看到“热点专题”下,年专项附加扣除已经开始确认了。
按照政策规定,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需要在每年12月进行确认。
不清楚怎么填写?快来收下这份填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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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键确认快速操作
从首页进入“填报专项附加扣除”页面后,在扣除年度选项中选择“年”。如果您的填报信息相较年没有任何变化,您可以直接选择下方的“快捷填报专项附加扣除”,将此前的内容一键带入,进入待确认扣除信息后,点击一键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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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需要修改?
中证君在这里列举其中一些需要手动修改的情况:
1、年扣除比例发生变化。比如赡养老人中,决定由其他子女进行扣除,子女教育中,由夫妻双方改为某一方进行扣除,或者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的扣除比例发生变化;
2、夫妻的其中一方不再申请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在年由另一方申报;
3、年不再租房;
4、新租房、新发生房贷、父母在年达到60岁、新生子女等需要增列的情况。
比如,对于住房租金信息已经不再满足享受条件的,可以在“待确认扣除信息”页面,左划该条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点击删除按钮进行删除。需要增加住房贷款利息信息的,您需要在填报专项附加扣除页面选择“住房贷款利息”,准备好产权证明、贷款合同进行申报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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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填写完成后,如果想要查看自己的填报信息,可以在首页选择“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按照年份对自己已经填报的信息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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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在填报详情页面,如果看到您选择的申报方式是“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那么您的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在下一年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期进行申报扣除,不会体现在今年预扣预缴的税额中。
来源:个人所得税APP
如果还有什么疑难问题,还可以拨打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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