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已经进行将近2个月了,汇算时间为年3月1日至6月30日,据了解,虽然相关的政策已经宣传很多了,但是依然有很多纳税人不知道有哪几项专项附加扣除以及扣除标准、扣除方式,今天,广源信得就一次性给大家讲解清楚~
日前,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正式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范围。至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增加到了7项。咱们一起来看看吧~
专项附加扣除一:婴幼儿照护支出小宝宝一出生,奶粉尿布就花了一堆钱,不过对于纳税人来说可以从税费上找补回来点~
扣除范围: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相关支出(即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年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
扣除方式:定额扣除
扣除标准:/月/孩
扣除主体:父母(监护人)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照扣除标准,扣除元,或者双方各扣。不过适用税率高的全扣更合适,扣完了可能税率会下浮一档,个税也能少交一截~
注意事项:1.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2.纳税人需要留存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备查。
专项附加扣除二:子女教育支出小宝宝3岁了该进行学前教育了,随着宝宝成长,后续还有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对纳税人来说又是一笔巨额支出,好在,纳税人们可以在子女教育支出上申报抵税~
扣除范围:学前教育支出:满3周岁至小学入学前(不包括0-3岁阶段)
学历教育支出: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扣除方式:定额扣除
扣除标准:/月/孩
扣除主体:父母(监护人)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照扣除标准,扣除元,或者双方各扣。不过适用税率高的全扣更合适,扣完了可能税率会下浮一档,个税也能少交一截~
注意事项:1.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均可享受。2.子女已经不再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不可以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3.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4.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专项附加扣除三:赡养老人支出孩子大了,但是父母老了,该全力照顾父母了,这个时候纳税人们就能继续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了
扣除范围: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周岁(含)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扣除方式:定额扣除
扣除标准:独生子女:元/月
非独生子女:每人不超过元/月(分摊每月元的扣除额度)
扣除主体:独生子女的话,是本人扣除
非独生子女是需要分摊扣除的:平均分摊:赡养人平均分摊;约定分摊:赡养人自行约定分摊比例;指定分摊: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比例
注意事项:1.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均可享受。2.子女已经不再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不可以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3.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4.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专项附加扣除四:住房租金支出对于长期租房的纳税人来说,住房租金是可以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的
扣除范围: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
扣除方式:定额扣除
扣除标准: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1元/月
市辖区户籍人口万:1元/月
市辖区户籍人口≤万:元/月
扣除主体: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只能由一方(即承租人)扣除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分别扣除
注意事项:1.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2.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专项附加扣除五: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好不容易贷款买了房,纳税人们又要面对高额的贷款利息,其实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也是可以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的
扣除范围: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
(不超过个月))
扣除方式:定额扣除
扣除标准:元/月
扣除主体:以家庭为单位,选择一个人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注意事项:1.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2.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专项附加扣除六:大病医疗支出人有旦夕祸福,今年生了场大病,花了不少钱,花销也是能抵税的,可以扣大病医疗
扣除范围:基本医保相关医药费除去医保报销后发生的支出,个人负担(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0元的部分
扣除方式:限额内据实扣除
扣除标准:每年在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扣除主体: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注意事项:1.次年汇算清缴时享受扣除。2.纳税人应当留存大病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费用清单等资料备查。
△温馨提示△可通过手机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并注册、登录、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后,通过首页的“年度费用汇总查询”模块查询大病医疗相关数额。
专项附加扣除七:继续教育支出为了提高自己,继续深造,考了个证书,又可以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了
扣除范围:学历继续教育支出(即境内学历(学位)教育期间取得证书的年度)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
扣除方式:定额扣除
扣除标准:学历继续教育支出(即境内学历(学位)教育期间取得证书的年度):/月
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月
扣除主体:学历继续教育支出(即境内学历(学位)教育期间取得证书的年度):本人扣除;如果个人接受本科(含)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本人扣除
注意事项:1.对同时接受多个学历继续教育,或者同时取得多个职业资格证书的,只需填报其中一个即可。但如果同时存在学历继续教育、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两类继续教育情形,则每一类都要填写。2.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今天的专项附加扣除就讲到这里了,相信纳税人们都了解清楚了吧~如果你还有其他财务、税务问题,欢迎随时咨询广源信得喔~
我们也会继续为大家提供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最新政策的解读,让大家及时了解国家的相关政策,助力大家做好税务规划及税收核算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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