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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入15万只纳90元税完全有可能记者1

来源:住房贷款 时间:2023/8/7

冰城市民迎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新礼包啦!日前,国务院正式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年1月1日起,取得“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在元基本减除费用和“三险一金”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减税红包。具体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等6项。记者采访到哈尔滨市税务局进一步详细解读“减税红包”咋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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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减税红包”能省多少钱?

1.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这部分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个月(也就是20年)。

2.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元;除以上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元;市辖区人口不超过万(含)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元。

3.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或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4.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月元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元定额扣除。

5.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6.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按照每月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元的扣除额度。

B

个税专项附加3步即可扣除

纳税人仅需三步即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第一步:对条件。将个人情况与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对照一下,看自己是否符合,符合几项。

第二步:报信息。无论是选择在单位发工资时享受扣除,还是选择在次年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都仅需填写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即可。

第三步:留资料。按照专项附加扣除办法规定留存必备资料,主要是为了界定好征纳双方的法律责任。除了填写纸质表格外,纳税人还可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和各省电子税务局网站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手续将大大简化。

C

税务部门算账:月入1.5万元或只纳90元个税

一年少缴多少税?月入万元个税仅几十元!举个实际生活的例子,市民王先生月入1元,减去基本扣除费用元,减去三险一金元,现再减去子女(假设有两个孩子)教育专项扣除元,独生子女赡养两位老人的支出扣除元,首套房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元,按照上述例子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为元,适用税率为3%,需要纳税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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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问税务局

每个都是你关心的

对于市民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到哈尔滨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王志河处长,为大家详细解读“减税红包”咋来收!

1.收入没大于元起征点的可以抵扣吗?

答:目前,扣除“三险一金”等项目后,个人收入没有达到元起征点的人群还不需要交纳个税,暂时不会涉及到扣除问题。

2.个税抵扣的“首套房”该如何认定?

答: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是否符合政策,可查阅贷款合同(协议),或者向办理贷款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咨询。

3.哈尔滨住房租金可每月减免多少钱?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同时享受吗?

答:哈尔滨属于省会城市,每月减免元。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不可以同时享受。

4.二孩儿子女教育可以抵扣吗,如何抵扣?

答:可以抵扣,每个子女每年1元(每月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多个符合扣除条件的子女,每个子女均可享受扣除。

5.子女在境外学校接受教育,纳税人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扣除吗?

答:可以享受,纳税人需要留存子女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资料备查。

6.绘画班等个人兴趣爱好也能减税吗?

答:不可以。一些未纳入职业目录的个人兴趣爱好培训,与职业技能关联度不高,并不在扣除范围内。为降低征管难度,非学历继续教育按照证书定额进行扣除。

7.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范围如何判定?

答:职业资格具体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8.大病医疗抵扣如何申报?何时能享受?

答:根据办法,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由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时扣除。纳税人应当留存医疗服务收费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根据现行的个税法,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也就是说,如果纳税人需要进行大病医疗专项扣除,可以在第二年办理汇算清缴时,提供相关票据进行专项扣除。

9.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支出如何扣除?如何分摊,需要签订书面分摊协议吗?

答: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元的扣除额度。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10.个人所得税法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在年1月份都能享受吗?

答:不是,在年1月,纳税人可以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中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扣除。

继续教育中取得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在年2月份及以后享受;新税法实施首年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要在年才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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