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人所得税法增加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这几个项目怎么扣除呢?为大家汇总好送给你们~
各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内涵和口径
(1)子女教育(夫妻)
□扣除范围:子女年满3周岁直至博士研究生毕业(全日制)
□金额标准:每月元×子女数量
□时间范围:开始至结束当月,包括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
□但学籍继续保留的期间,以及寒暑假等。
□扣除方:夫妻均可
□分摊比例:50%或%,1年内不得变更
□可否转移:不可转移
(2)继续教育(个人或家庭)
境内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扣除范围:电大、自考、成人高考和远程网络教育、硕士和博士(非全日制)
□金额标准:每月元
□时间范围:开始至结束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
□扣除方:纳税人
□可否转移:本科及以下的学历(学位)转为父母的子女继续教育
注意:MBA、EMBA、MPA等属于硕士研究生学历
职业资格教育
□扣除范围: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金额标准:取得证书当年可扣除元
□扣除方:纳税人
□可否转移:否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68号)列举了项职业资格,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
和财会类相关的包括有法律职业资格、注册会计师、房地产估价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资产评估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审计专业技术资格、税务师、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券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等。
CFA(特许金融分析师)、ACCA(国际注册会计师)等“洋证书”不在其范围内。
(3)大病医疗(夫妻)
□扣除范围:基本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药费用支出,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不包括医保目录范围外的自费)
□金额标准:由个人负担超过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在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
□时间范围:1.1—12.31
□扣除方:纳税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
□可以选择父亲或母亲扣除
□其他问题:
√办理汇算清缴时扣除;
√可以叠加扣除
(4)境内住房贷款利息(夫妻)
□扣除范围:纳税人及配偶的首套商贷或公积金贷款利息
□金额标准:每月元(最长个月)
□扣除方:夫妻约定由一方扣除,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变
□分摊比例:%及50%(特殊)
□可否转移:否
□其他问题:
√和住房租金择一扣除;
√首套贷款可向银行、公积金中心咨询
(5)住房租金(夫妻)
□扣除范围:和住房不再同一城市(地级市及以上)
□金额标准:
□第一类:每月元;第二类:每月1元;
□第三类:每月元;(统计局公布)
□时间范围:开始至结束(协议或实际)当月
□扣除方:夫妻中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
□分摊比例:%
□可否转移:否
□其他问题:
√和住房贷款利息择一扣除;
√住房租金支出实际发生
(6)赡养老人(兄弟姐妹之间)
□扣除范围:年满60周岁的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
□时间范围:年满60周岁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金额标准:一共元/月
√独生子女:每月元;
√非独生子女:每月至多元;
□扣除方:纳税人
□分摊比例:
√平均分摊、指定分摊和约定分摊
√指定分摊优于约定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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