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纳税人顺利完成新税制实施后首个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网校为大家整理了系列操作指引,下面带大家一起来看看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APP填报操作指引:
☆扣除标准☆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元;
★除上述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元;
★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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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②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③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扣除主体☆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标准定额扣除。
举个例子:
纳税人小张家在淄博,在淄博有一套住房,无房贷。平时小张在济南工作,在济南租住了一套住宅。
问:小张可以享受的政策是什么?
小张可以享受元/月的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申报方式☆
申报途径:
●纳税人自行在“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网上办理,也可以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通过所在单位集中申报。
●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申报。
●通过邮递申报。
①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登录后,进入首页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
②扣除年度选择“”,模块选择“住房租金”。
③进入基本信息填报界面,确认信息无误点击下一步;如需修改,点击“修改”。
④进入租房信息填写界面,如实填写“租赁房屋坐落地址、省市地区、详细地址、租赁时间起、租赁时间止”;
租赁合同编号为选填项,如有据实填写;
出租方类型有自然人和组织可选择,如出租房是自然人可选填出租人身份证件类型、出租人身份证件号码,如出租人是组织可选填出租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出租单位名称;
主要工作城市(省/市)据实填写。
⑤选择申报方式。若在年个税汇算阶段新增填报专项附加扣除,则只能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方式。
特别提醒:
1.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2.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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