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好消息!十月份个税改革的红利刚进钱包,第二波红利又来了!万元月薪或将迎“零纳税时代”!
今天,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细则出炉,养儿、供房、租房、大病、赡养父母再减免,那么对你的收入到底有什么影响?我们先一起来算笔账!
举例1:月入2万可少缴元/月
来源:新华视点
在北京工作的李先生,独生子女,儿子在上小学,父母已满60岁,在京未购住房,租房居住,自己正攻读在职研究生学历。
按照《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李先生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四项专项附加扣除。
那么,假设李先生月工资为2万元(不考虑三险一金):
1、个税改革前:元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计算后,每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2、今年10月1日以后取得工资:按每月元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调整后的税率表计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比新规定实施前少缴纳税款元,税负水平降低近50%。
3、年1月1日后取得工资: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后,其中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元/月,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元/月,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元/月,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元/月,共计扣除元。
小结:比原来少缴税元/月
即应纳税额度为0--=10元,按调整后税率表计算,每月应缴纳的税款为元,比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前少缴纳税款元,税负水平降低47.80%,比按照原来每月元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计算的税款少缴纳元,税负水平降低73.40%。
举例2:月入1万:可不用缴税
个税新规对工资1万级别的影响又如何呢?我们再来举个佛山的栗子!
在佛山工作的陈先生,非独生子女,儿子上小学,女儿在上幼儿园,父母已满60岁,在佛山有首套房在供。
按照《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陈先生可以享受子女教育、首套房贷利息、赡养老人三项专项附加扣除。
那么,假设陈先生月工资为1万元(不考虑三险一金):
1、个税改革前:元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计算后,每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2、今年10月1日以后取得工资:按每月元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调整后的税率表计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比新规定实施前少缴纳税款元,税负水平降低近61%。
3、年1月1日后取得工资: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后,其中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元/月,首套房贷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元/月,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元/月,共计扣除元。
小结:比原来少缴元/月
即应纳税额度为0--=0元,按调整后税率表计算,每月应缴纳的税款为0元,比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前少缴纳税款元,比按照原来每月元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计算的税款少缴纳元。
这也意味着,万元月薪或将迎来“零纳税时代”!
个税专项附加抵扣细则
今天(10月20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开始为期两周的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10月1日已率先享受到“起征点上调”减税红利基础上,人们关心明年起用于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的支出,能多大程度获得减税。
首套房贷利息扣除元/月
按照征求意见稿,纳税人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按照每年0元(每月元)标准定额扣除。非首套住房不得扣除,并且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扣除机会。
住房租金扣除-元/月
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在该城市的租房支出可按一定标准定额扣除。
租房位于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4元(元/月);
位于其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万的城市为每年0元(元/月);
位于不超万的城市为每年元(元/月)。
子女教育扣除元/月/个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0元(每月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对于二胎家庭,扣除额也将翻倍。
学前教育包括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教育;
学历教育涵盖小学和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赡养老人扣除元/月
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纳税人为独生子女按每年20元(元/月)标准定额扣除;
非独生子女按照老人指定分摊或约定分摊方式(指定分摊优先),每人分摊扣除额最高不超过每年0元(元/月)。
纳税人赡养2个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
继续教育扣除-元/月
根据征求意见稿,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主要分两项:学历继续教育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元(每月元)定额扣除;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元(每月元)定额扣除。
大病医疗扣除元/年
在医疗方面,征求意见稿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在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包括医保范围内的自付和医保范围外的自费,由个人负担超过1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为大病医疗支出,可以按照每年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
什么是专项附加扣除?
新个税法目前已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专项附加扣除将于年1月1日起施行。
何为专项附加扣除?它指的是,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起征点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如子女教育等六项费用。
这是我国首次在个税制度中引入专项附加扣除概念,也被普遍认为是我国推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重要一步。
新个税法明年实施后,折算到月收入的个税计算方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暂行办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并非一成不变,将随着教育、住房、医疗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
最高扣除额度:可达元/月
可以设想下,①漂在大城市追逐梦想的年轻人至少有租房项可以扣除,②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职场人则可以扣除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
因此,大部分个税纳税人都会有一项、两项,甚至最多五项全部符合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我们不妨测算一下:不考虑三险一金,除大病医疗附加扣除和其他极其特殊情况外,假设一人符合四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即享受最高扣除额度,应当这样计算:×2(子女教育)+(继续教育)+(租房)+(养老),总计元。
如果将专项附加扣除额用满,万元月薪的纳税人将迎来“零纳税时代”,以往的“四座大山”——住房、医疗、教育、养老的压力将大大减轻。
附:月收入2万以下个税计算表
图源:国家税务总局
你看懂了吗?
无论怎样,你的收入将变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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