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陈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积极发挥金融改善民生、扩大消费的作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中国银行发布公告表示,将于年9月25日起,开展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
公告称,调整范围是年8月31日(含当日)前,已发放和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时套数性质为首套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时套数性质为二套住房贷款及以上,但当前已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政策。
调整规则分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贷款、人行基准利率贷款、固定利率贷款和不良类贷款四种情况。其中,人行基准利率贷款先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第30号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再进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固定利率贷款先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第30号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再进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良个人住房贷款暂不进行利率调整,待客户归还拖欠本金及利息、贷款状态恢复正常后,再进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对于备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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