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声,将去年出台的支持房地产“金融16条”中两项规定了适用期限的政策统一延长至年12月31日。两项政策分别涉及房地产融资及“保交楼”金融服务。
“继今年6月5年期以上LPR下调、带动居民房贷利率下行后,房地产行业支持政策再度加码。”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在接受《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两项延期政策重点指向房地产供给端,有助于进一步缓解房地产企业资金压力,促进“保交楼”,提振楼市信心。
两项政策延期至明年底
年11月11日,人民银行、原银保监会联合出台《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积极做好“保交楼”金融服务、配合做好受困房企风险处置、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等方面,明确了16条政策,其中两项政策规定了适用期限。
具体来看,本次政策延期主要涉及以下两项内容:
第一项事关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通知》提出,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与房地产企业基于商业性原则自主协商,积极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促进项目完工交付。新的规定将存量融资适用期限由半年放宽至年12月31日前到期。对于这类存量融资,可以允许超出原规定多展期1年,可不调整贷款分类,报送征信系统的贷款分类与之保持一致。
第二项涉及“保交楼”金融服务。根据新的规定,对于商业银行按照《通知》要求,年12月31日前向“保交楼”专项借款支持项目发放的配套融资,在贷款期限内不下调风险分类;对债务新老划断后的承贷主体按照合格借款主体管理。对于新发放的配套融资形成不良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已尽职的,可予免责。
除上述两项政策延期外,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还明确,其他不涉及适用期限的政策长期有效。各金融机构应按照文件要求切实抓好落实,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保持房地产融资合理适度,加大“保交楼”金融支持,推动行业风险市场化出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改善房企融资情况有力提振市场信心
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表示,年发布的《通知》对保持房地产融资合理适度、推动化解房地产企业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政策效果。本次决定延长有关政策适用期限,是综合考虑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的结果,能够引导金融机构继续对房地产企业存量融资展期,加大“保交楼”金融支持。
业内人士普遍指出,在当前时点延长房地产支持政策适用期,有助于打消金融机构顾虑、提振市场信心,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表示,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元气”尚未完全恢复,仍需要政策支持。根据当前楼市情况进一步延长相关措施,能够有效缓解部分房企短期资金压力,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支持房地产稳步复苏。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认为,年全年经济增长目标能在多大程度上实现,房地产市场是影响其的重要因素。“金融16条”明确了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一揽子政策,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性较强,具有积极意义。对其中两项有具体期限的政策进行延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金融机构不敢贷、不愿贷等情况,鼓励金融机构向专项借款支持项目发放配套融资,进一步改善房地产企业融资,稳定市场信心和预期。
“下一步,应全面调整优化房地产金融政策,延长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过渡期。通过人民银行‘三支箭’、政策性银行专项借款等措施,加大对优质房地产企业流动性支持,继续加大对‘保交楼’项目专项支持。同时,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因区施策,加快调整优化住房信贷政策。”董希淼告诉记者。
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日前召开的年第二季度例会曾提出,延续实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和“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王青判断,若各类政策调整到位,三季度末楼市有望走出趋势性企稳回升势头,四季度房地产投资也将出现回暖。这不仅能有力提振消费和投资信心,激发经济内生增长动能,还能切实防范重大经济金融风险。
“总体上看,在本轮稳增长政策发力过程中,稳楼市将是一个重要的发力点。”王青说。
本文源自:中国银行保险报
作者:许予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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