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晚上,国务院公布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年1月1日开始实行,和以前的很不一样,这里冰点自己研究了下,和大家分享下新税法到底是怎么回事,需要怎么才能合理省税。声明:本文讲述的方式都是基于我的个人理解,站在合法合理省税的角度进行举例和假设,请各位综合自身各方面的实际情况考虑各项学习及生活规划。本文目录:一、减并所得项目,建立综合所得按年计税制度二、起征点和税率有调整(年10月1日起执行)三、增加专项扣除项(年1月1日起执行)四、新个税计算方式五、新个税申报方式对个人所得税影响不大,主要变化是增加综合所得概念,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所得合为经营所得,取消了其他所得。综合所得概念: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称为综合所得,按年计税,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免征额6w/年),通过预扣预缴、汇算清缴等自然人征管制度进行征税。冰点解析:可每年计算总体收入,和总体免征额、扣除项,进行年度个税的清算,次年3月1日~6月30日期间进行申报,多退少补。(参考的美国的个税目前的方式)调整前后变化对比如下图:注意: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4项所得,按月或按次分项计算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免征额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劳务报酬、稿酬、特许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1、月起征点及其税率、速算扣除数(综合所得)主要变化是起征点由调整到,拉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了25%税率的级距(30%、35%、45%税率级距保持不变)。总体原则是惠及中低收入群体的劳动性所得。具体调整如下表:冰点计算了~10w区间内各级收入对应的应纳税额,供各位参考,见下表。注:表中应纳税所得额A=税前收入-五险一金-附加扣除项(未减起征点)2、年起征点及其税率、速算扣除数(综合所得)按年计算的综合所得的税率及速算扣除数如下表:根据新修订的个税法,今后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元的起增点和“五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1、子女教育定额扣除,每个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支出每月元(每年1.2万元)。具体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元(每年1.2万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其中,学前教育为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学历教育覆盖小学到博士研究生。申报证明材料:直接申报,无需留存证据。注意:a、只能由子女的父母等法定监护人扣除。父母双方可分别按每孩每月元扣除,也可由一方按每孩每月元扣除(对于二胎家庭,2孩则每月)。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b、子女接受民办教育和在境外接受教育的支出实际也统一纳入扣除范围(应留存相关教育证明资料备查)。省税点:夫妻双方,可考虑在适用税率高的一方(即综合所得高)来申报扣除这一项。2、继续教育定额扣除,学历继续教育每月元(每年元),技能/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每年元。具体规定:纳税人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月元(每年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不需要证明)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元定额扣除。(需取得人保部认可的证书)证明材料: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直接申报(可能需要学籍号、证书号),无需留存证据,技能/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继续教育需要留存相关证书资料备查。冰点解读:1、考证()和学历教育()可同享,比如你在读在职研究生的同时,考取了会计师,可以同时抵扣和。省税点:1、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及以下)可选择依据本条在自己名下抵扣,或者选择依据第1条在父母名下抵扣1.2w,但只能二者选其一。以大家庭为单位考虑,可以对比放在自己名下和放在父母名下,哪种情况省税更多。2、技能/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考证)每年抵扣上限是,每年考取多个证也只能抵扣,所以尽可能每年安排考一个证。3、大病医疗限额据实扣除,对个人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的部分,按照每年8万元的上限抵扣。具体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的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医保目录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万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按照每年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注意事项:a.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是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b、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医药费可以分别计算扣除数。证明材料:需要留存医疗票据原件,以备抽查。省税点:小孩与配偶的,都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来扣除,需要综合夫妻双方的收入情况、每个人的扣除数来考虑怎么分配,可以合理省税。4、房贷款利息定额扣除,按每月(每年1.2w元)标准扣除。具体规定: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可以按照每月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房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申报证明材料: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冰点解读:1、必须是普通住宅、首套房、不管利息有多少,只要有贷款就可以抵扣。省税点: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在综合收入高的一方的名下抵扣,可省税。5、住房租金定额扣除,无房者租房按每月~1月(每年~1.44万元)标准具体规定: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按以下标准定额扣除: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元(每年1.8万元);除上述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万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元(每年1.32万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万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元(每年元)。注意事项:a.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b.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依据谁签的租赁合同,则谁可以抵扣。c.纳税人及其配偶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申报证明材料:需留存租赁合同、协议等资料备查。省税点:情侣一起合租一套房时,双方可以分别和房东签一份合同,则双方可分别抵扣1份。例如2的房租,每人和房东签的合同,则每人分别可抵扣1/1/。6、赡养老人定额扣除,按每月元(每年2.4万元)的标准。具体规定: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的被赡养人(年满60岁)的赡养支出,可按以下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年2.4万元(每月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年2.4万元(每月元)的扣除额度。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度不能超过元/月。 如果老人子女已经去世,其孙子女、外孙子女实际承担对老人的赡养义务,也可获得赡养老人扣除。申报证明材料:直接申报,不需要证明冰点解读:1、父母有一方满60岁即可申报抵扣;2、多个子女可以平均分摊,可约定分摊,也可以由父母指定分摊(如有冲突则以指定分摊为准),但是每人不超/月。省税点:如大于3个以上兄弟姐妹的情况下,可以协定在兄弟姐妹谁的名下抵税较多,则可放在谁名下抵扣。1、月收入的个税计算方式(每月工资扣税时)月应纳税金E=应纳税所得额AX对应税率-对应速算扣除数D月应纳税所得额A=月综合所得(一般为工资)--专项扣除(社保险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如有)举例:冰点个人于年12月取得1元工资收入,在不考虑其他所得及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情况下,假设五险一金为0元,则应纳税所得额A为1元-0元(险金扣除数)=1元,应纳税额B为1元-元(起征点)=元,再用元去找对应的级数,由于元在元和1元之间,应选择第二级,即适用10%的税率和元的速算扣除数。即应纳税金E:*10%-=送大家一个用EXCEL快速计算和批量计算的公式,见下图:公式文本:=ROUND(MAX((E3-)*{0.03,0.1,0.2,0.25,0.3,0.35,0.45}-{0,,,,,,},0),2)2、年收入个税计算方式为(汇算清缴时)年应纳税金E=应纳税所得额AX对应税率-对应速算扣除数D年应纳税所得额A=年综合所得(工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0-年专项扣除(社保险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如有)举例:冰点个人于年全年取得元工资收入,在不考虑其他所得及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情况下,假设五险一金为0元,则应纳税所得额A为元-0元(险金扣除数)=13元,应纳税额B为13元-0元(起征点)=7元,再用7元去找对应的级数,由于7元在0元和140元之间,应选择第二级,即适用10%的税率和元的速算扣除数。即应纳税金E:7*10%-=、申报规则具体规定:扣缴义务人办理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根据纳税人报送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见下图)为纳税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填写该表提交给公司,由公司进行上报后,在每月发放工资时直接扣税,也可在每年3/1~6/30期间自行向税务进行汇算清缴申报,按年扣税。注意:1、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5项专项附加扣除,自符合条件开始,可以向自己所在公司提供上述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公司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按其在本单位可享受的累计扣除额按月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大病医疗扣除只能在汇算清缴时扣除。2、纳税人未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仅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除信息表》,并在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3、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税款环节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在当年内向支付工资、薪金的扣缴义务人申请在剩余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2、申报途径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图片来源于网络,侵删)A.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B.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打印,交由纳税人签字后,一份由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纸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签字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章后,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注意:纳税人应当对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5年内2次谎报后计入征信记录。建议:1、每月将达到条件的扣除项上报给公司,由公司申报按月抵扣税款。2、次年3月对本年做一个盘点,综合所得加在一起,扣除项加在一起,税优型保险、职业年金、慈善捐赠等扣除项加在一起,可计算出自己的税在哪一档,再算下1~12月已经扣除的个税,次年3月至6月期间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最后,MerryXmas~—完—赠人玫瑰,手留余香,欢迎收藏或转发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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