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
人才安居保障支持力度的通知
广大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人才安居保障支持力度,推进“租购并举住房制度”,更好满足群众合理住房需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我市无房产且在我市工作并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或以上(状态为正常)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可申请每月全额提取其月缴存额用于租房支出,每次提取后账户内须保留至少元的余额,自申请之日起两年内可享受本提取政策。
二、在我市购买首套房、第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名缴存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40万元调整至50万元,两名或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80万元调整至90万元。
三、本通知自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特此通知。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年3月1日
政策解读问·答Q新就业毕业生住房公积金提取支持政策对硕士、博士毕业生是否适用?如何界定毕业时间?该政策享受满两年后将如何处理?A
新就业毕业生住房公积金提取支持政策适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全日制的硕士、博士毕业生都可以享受本政策。毕业生申请时须提交相关毕业证,按毕业证发证时间界定毕业时间。该政策享受满两年后,如申请人在本市仍无房产,将自动转为一般租房提取,即每月提取元或50%的月缴存额。
Q新就业毕业生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首次申请提取的额度是多少?最长可提取多久?A首次申请可提取额为前三个月缴存额。申请当月起24个月内均可每30日提取一次。
Q新就业毕业生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是否可以在网上申请?A市公积金中心前台及线上均可办理。申请人可通过“中山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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