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岳阳4月13日讯(通讯员李静黎牧)近日,不少网络平台出现了类似“买房满一年有退税”“有房贷的3月1日就可以退税”的文章和视频,岳阳市税务部门也接到不少市民的来电咨询。据了解,网络上“有房贷就可以退税”的说法存在断章取义和片面误读。那么买房到底能不能退税?税务部门对此进行了解释。
税务部门介绍,如果纳税人有贷款购房,可能由于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由此产生个人所得税多缴退税。注意,并非所有贷款购房都会有退税,也和贷款是否满一年无关,享受优惠的首要条件是发生的贷款为“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具体可咨询发放贷款的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中心。
并且,只有在纳税人于年度内取得综合所得收入或经营所得收入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前提下,才有可能因为增加房贷利息专项附加扣除而产生退税。如果取得上述收入没有预缴过税款则不存在退税的情形。扣除标准方面,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那么,住房贷款利息在什么时候享受扣除?如果纳税人有工资收入,可以选择在每月取得工资薪金时,由支付单位代扣代缴申报个人所得税时申报享受扣除。如果一年内没有工资收入,但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经营所得收入的,又或者因为不了解政策或是工作太忙忘记享受扣除了,可以在汇算时补充享受扣除,之前预缴的税额就可能产生退税。纳税人可通过办理个税年度汇算,税款多退少补。
举个例子,小李年2月贷款买房并开始还贷,银行按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发放贷款,小李因为太忙忘记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导致每月工资报税时没有享受扣除,假设享受房贷扣除前,全年综合所得减除各项扣除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元,适用的税率档次是3%,已经累计预缴个税元。小李了解政策后,年4月在个税APP补填了住房贷款利息,每月补扣元,则2-12月共计补扣1元,则全年应纳个税为(-1)×3%=元,之前预缴的元产生多缴税款,可以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并申请退税(-)=元。
税务部门还介绍了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填报方法,最为简便的是在个人所得税App中填报。采集路径如下:首页—常用业务—专项附加扣除填报—住房贷款利息—选择扣除年度。按步骤填报住房权属信息、住房坐落地址、贷款方式、贷款银行、贷款合同编号、贷款期限、首次还款日期等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配偶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最后保存提交。
在申报上,可结合实际情况在两种方式中选择,一是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环节申报扣除;二是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在次年3月1日-6月30日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申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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