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灵活就业人员数量超过2亿,长期以来,在其他有单位人员可以随时申请低廉的公积金贷款时,他们却被无情的拒绝,不得不承受更多的利息支出,无形之中推高了家庭支出成本,这对收入不稳定且相对低下的灵活就业人员人群来说,影响确实很大。
所以,有关灵活就业人员配套住房公积金的呼声一直很高。这次试点,国家选取了哈尔滨、大庆、成都和武汉等四个城市作为试点地区,而成都率先第一个落地,真的算是利好。有人说这是迟来的爱,一点也不为过,从根本利益出发,至少这个庞大人群,以后也可以申请低廉的公积金贷款了,对有效降低家庭支出成本,以及申请住房贷款的便利性,作用和效果是非常明显的。
话到此,可能很多人都会有疑问了,比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究竟怎么缴?有什么要求和限制?又有哪些好处呢等等问题,下面就以成都为例就给大家梳理一下。
年龄要求限制:满16周岁不满65岁居民均可参加,为什么有这个年龄限制?大家知道,在我国16岁以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超过65岁的人又受到贷款限制,道理就是如此。
在缴纳方式上,目前主要采用自主缴纳+国家补贴模式。很明显,因为灵活就业人员本来就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所以他不可能像在岗职工那样,单位和个人各按照12%缴纳,然后汇总到个人账户,而是自己需要先全额缴纳,国家再给给予一定补贴。
缴纳多少?什么时候交,与职工住房公积金有何不同?
我们知道,职工住房公积金是按照不超过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12%(最高)缴纳,单位和个人比例一样,比如月平工资为,单位就缴纳,个人再交,汇总到个人账户就是+=,且每月按时缴纳并由单位代扣代缴。
但灵活就业人员缴纳方式就大不一样。首先这个缴费金额由自己确定,只要不超过本人上年度月平工资12%,缴费基数不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都可以,换句话说几百上千/月都可以。
至于是否每月按时缴纳?也没硬性要求,很宽松,基于灵活就业人员收入的不稳定性,同意可以自定义缴费周期,可以每月,或每季度等缴纳,甚至缺钱时还可以停交等等,不仅余额不会清零(断缴处罚),也不会有滞纳金产生。
最关键的问题,究竟有什么好处呢?有人说自己给自己充值,纯粹多事,所以是否会给自己切身利益带来好处?才成了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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