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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武汉商转公贷款细则1123起施行

来源:住房贷款 时间:2022/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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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年10月23日,武汉公积金中心发布《武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自11月23日起施行!

明确年武汉办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几大变化!

包括:调整商转公贷款的对象和条件、二手房商转公贷款房屋房龄上限由20年调整为30年等等!

年6月,公积金中心曾发布《商转公贷款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公告》,与此次正式发布的细则内容相差不大。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新变化▲:变化1:办理商转公贷款的条件之一由“原商贷发放后已正常还款6个月及以上”修改为“原商贷发放后已正常还款12个月及以上”。变化2:将商转公的对象仅限定为原商贷的主借人,即只有原商贷主借人缴存了公积金,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变化3:二手房商转公贷款房屋房龄(以建成年份为准)上限由20年调整为30年;变化4:二手房商转公贷款增加了第三级房屋贷款最高比例:即二手房的房屋房龄在21-30年(含3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50%。变化5:新增并明确了商转公贷款房屋套数的认定标准等内容。变化6:新增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系数与贷款额度关系的规定。(当“个贷率”高于95%(含)时,暂停商转公贷款业务。)变化7:新增内容:“原商贷不能转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原商贷房屋为联名购买的,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婚姻关系联名购房除外)。

凡在武汉地区按时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在武汉市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二手房时办理了商业贷款的,可以本人或配偶的名义申请商转公贷款。

1.无尚未结清的公积金个人贷款;2.原商贷发放后已正常还款12个月及以上;3.原商贷所购房屋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明晰;4.转贷人及配偶同意由公积金中心委托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二手房《房屋估价报告书》;5.二手房商转公贷款房屋房龄(以建成年份为准)不超过30年(含30年)。

根据年10月22日,武汉公积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目前武汉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受理范围:仅限首套房贷款!暂停受理二套房商转公业务!

1.商转公贷款首套住房认定:转贷人家庭(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武汉市房产部门的信息系统中仅有一套住房,并与拟申请商转公贷款的房屋为同一套住房,且在武汉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无贷款记录的,认定为首套住房。

2.商转公贷款第二套住房认定:

转贷人家庭在武汉市房产部门的信息系统中有二套住房,就其中一套住房申请商转公贷款的;

转贷人家庭在武汉市房产部门的信息系统中有二套(含)以内住房,且在公积金系统中仅有一次贷款记录并已结清,就其中一套住房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上述2种情况按商转公贷款二套房认定。

贷款额度:年下半年武汉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不再扣减首次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期限:新房商转公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二手房商转公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并不得超过按房屋评估基准日剩余使用年限折半计算的期限,同时不得超过转贷人法定离退休时间后的5年,贷款期限取实际年龄的整年计算。

注:文章资料来源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武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及其解读由于政策灵活多变,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贷款政策以交易时点的现行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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