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国务院正式对外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将伴随新修订的个税法于年1月1日起施行。
今后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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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项扣除多少钱?
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其中,学前教育为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学历教育覆盖小学到博士研究生。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元定额扣除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元定额扣除。
大病医疗:个人负担超过1.5万元的部分每年限额8万元
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
首套房贷款利息:每月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可达20年。
“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变。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房贷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照扣除标准的%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照扣除标准的50%扣除。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每月元标准定额扣除,并不是意味着直接在个税中减免元。
何为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起征点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
举例来说,住房贷款扣除,不是减少的税,而是在起征点上再提高。
假设邱先生在购买一套平方米,均价2万元的首套房计算,按照目前的基准利率,贷款30年需要支付的利息款超过万元,平均每月需支付利息元。
邱先生月工资为2万元,在不考虑“三险一金”情况下,今年10月1日以后取得工资,按每月元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调整后的税率表计算,应缴纳个税元。
但由于邱先生买的是首套住房,在明年1月1日之后,可享受每月元基本减除,以及每月元的房贷定额扣除,应缴纳个税为元。
也就是说,邱先生每个月的个税将可以少交元。
住房租金:最高每月定额扣除元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A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元;
B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元;
C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元。
已婚人士扣除办法: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赡养老人:独生子女每月按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独生子女可按每月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可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0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元。
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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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省多少钱?
举例:纳税人李某在北京工作、为独生子女、有一个孩子正在上小学、父母已满60岁、在北京没有购买住房、租房居住、正在攻读在职研究生学历。
红利: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四项专项附加扣除。
月薪万元个税或为0
有了专项附加扣除以后,李某可以享受住房租金元扣除、子女教育元扣除、赡养老人0元扣除,也就是,李某月薪万元,每月交税可能为0了,个税=(0--0---0)×3%=0元。
即使工资涨到1元也可能是零缴税。
新个税法实施后不同收入人群减税情况(未包括专项附加扣除)。中新网制图
月薪两万交税元
如果李某月薪2万元,在不考虑“三险一金”情况下,李某能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元。按此计算,李某每月应缴纳的税款降为元,比今年10月1日个税改革前税负水平降低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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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有啥变化?
大病扣除限额将提高2万元/年
对比10月20日财政部、国税总局对外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该份文件在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都进行了调整。
比如,
大病医疗的扣除限额从6万元/年提高到8万元/年;住房租金扣除标准中,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从原来的1元/月上调至元/月;对于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从元/月提高到了1元/月。
不仅是扣除标准,扣除范围和方式也有所变化。
0-3岁教育未纳入扣除范围
在此前发布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0-3岁的婴幼儿抚养未被列入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中。
来源丨人民日报、南方都市报、
新华社、中新网
值班主任丨罗锐
值班编辑丨梁冰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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