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个税专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以填报并确认了,但有一个动作,不要忽略了。
所谓的专项附加扣除是在个税前扣除,一般是需要每年12月进行信息确认,以便于继续享受下一年度专项税前扣除。
按项目分,主要含以下7类:
1.赡养老人。若为独生子女,可按照每月元定额扣除;若为多子女的,由所有子女每人分摊每月元额度;
2.子女教育。按照每个子女每月元定额扣除,教育覆盖幼儿园、小学、初高中、高等教育;
3.住房租金。单个家庭在主要工作城市没自有住房而产生的房屋租金,可根据城市性质、规模给予~元/月的标准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家庭使用商业或公积金贷款在国内购买首套住房贷款利息,可以按照每月元定额扣除,期限最长为20年。
5.继续教育。继续教育者在国内发生的继续教育支出,按照每月元定额扣除,期限最长2年;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者取得证书当年,按照元定额扣除。
6.大病医疗。纳税人在当年发生的超出医保扣除后的医疗费用,累计超1.5万部分,可以于年度清缴时在8万限额内据实扣除。
7.家庭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这个是今年新增加的内容,指未满3周岁的家庭发生的支出,可以按每个子女每月元定额扣除。
除了以上这7项,大家一定不要忘了个人养老金专项税前扣除,如果你在年内有意缴存并参与个人养老金投资,在确认信息前,最好升级完善个人所得税APP。在确认信息迁移后,务必根据自身年情况,进行删除和增加,以使税前扣除项目与实际情况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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