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表示,将再次建议把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到1万元。一时间好评如潮冲上热搜。但事实上,个税起征点提高到1万元的建议,“华而不实”,为什么这么说呢?
当前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元,但这个元是剔除社保个人部分,以及专项附加扣除的。假设工资是,参考上海社保缴纳比例,那么社保个人部分是元,公积金部分是元,这部分是要扣除的,即使专项扣除为0,个人所得税也只有元,实发工资元。
那么如果再考虑专项扣除呢?当前的专项扣除政策主要由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大病医疗、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部分组成。其中子女教育规定,每个子女每年元(每月元)标准定额扣除。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每年元(每月元)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则是有每年元、元和元(每月元/元/元)三档,根据城市不同而不同。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独生子女按每人每月元标准扣除。
假如专项扣除元的话,那么元的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是7.5元。如果专项扣除大于元,那么个人所得税是0。
因而,考虑到专项附加扣除,即使当前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元,月收入的职工,也基本上不缴纳个税,假如提高到元,则税前工资低于1的话,也基本上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了。那么事实上,月收入高于1的职工,只是很小的一部分。因而董明珠关于个税起征点提高到1万元的建议,“华而不实”,对于提升居民的幸福感,这多出来的多元,并无太大意义。就好比生二胎,生不生二胎,绝不是当前一些城市的现金补助就可以决定的。
当然,董明珠的出发点是好的,也可以树立其忧国忧民的正能量形象,但连续多年提这个提案,过于执着。董总可以利用个人影响力提出一些更加有用的方案,比如如何保障职工权益,如何提高就业率,如何控制M2增长速度以抑制通胀。如果非要盯着个税的话,董明珠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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