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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年满60周岁老人,子女可享税收优惠

来源:住房贷款 时间:20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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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办理年度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政策须知: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1.赡养老人的扣除主体、范围是什么呢?

答:一是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可以享受扣除政策。

2.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多少?

答: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被赡养人的范围是?

答: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是指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

那么具体应该如何操作呢

01

1.下载并登录个税APP。

02

2.进入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选择。

03

3.确认基本信息核对

纳税人基本信息,如需修改则点击。

04

被赡养人信息填写

点击,如果没有被赡养人信息,点击进行信息采集,填写完毕后再进行选择。

05

分摊方式选择

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是否独生子女。若选择“独生子女”,分配比例为“全部由我扣除”;若选择“非独生子女”,需录入共同赡养人信息。如果没有共同赡养人信息或信息不全,可点击进行添加。

非独生子女还需选择分摊方式,并录入本年度月扣除金额,填写完毕后点击。

06

选择申报方式提交申报

若选择,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时扣除;若选择,则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

07

选择完毕后点击提交,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到这里就完成啦。

来源:厦门税务

本文来源:新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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