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
贷款利率的通告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规定,自年1月1日起,调整秦皇岛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存量贷款利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对于年10月1日以前已经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利率降至2.6%,5年以上利率降至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3.%和3.%。(详见附表)
来源: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崔婷婷编审:高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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