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年下半年工作会议,总结上半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会议就货币政策、外汇市场、房地产市场等工作作出重要部署,特别是在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方面提出了新的表述。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下半年金融货币政策将在引导居民房贷利率下行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
引导商业银行调整存量个人房贷利率
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是今年金融领域的重点工作之一。本次会议不仅对保持对公端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作出部署,提出“延长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实施期限”“加大对住房租赁、城中村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金融支持力度”等要求,更在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方面提出新的表述。
会议要求,“因城施策”精准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继续引导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下行。同时,聚焦存量房贷,明确提出“指导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近期,自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在年上半年金融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上首度提出“支持和鼓励商业银行与借款人自主协商变更合同约定,或者是新发放贷款置换原来的存量贷款”以来,市场关于存量个人房贷利率调整的讨论越发热烈。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向《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指出,降低存量个人房贷利率,具有“一箭三雕”的积极作用:一是有助于减少借款人房贷利息支出,稳定和扩大住房消费需求;二是有助于缩窄存量房贷与新增房贷利差,减少居民扎堆提前还款和违规“转贷”行为;三是有助于减轻居民住房消费负担,推动居民将储蓄转化为消费和投资,提振居民扩大消费的意愿和能力。
不过对于银行而言,调整存量个人房贷利率将是一个涉及法律、盈利、风险等多方面的复杂问题。对此,专家普遍表示,如推行上述调整,需要监管部门进一步落地相关细则指引。
“调整存量个人房贷利率需遵循‘依法’‘有序’两个原则。”董希淼强调,“依法”方面,存量个人房贷合同由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利率条款变更也应在相关指导之下,由借贷双方依法协商一致。“有序”方面,存量个人房贷利率调整可能不会“一刀切”,将主要聚焦于利率明显偏高的部分,阶段性、按不同幅度下调。
中国银行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梁婧向《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指出,从历史来看,年曾出现过金融机构自主确定调整存量个人房贷利率的情况。但与过去相比,现在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不同城市房地产市场表现不同,利率水平差异较大,同时存量个人房贷规模增大,因此调整的影响较过去会更大一些。“考虑到不同类型银行的资产负债表结构不同,是否调降房贷利率需要各机构根据情况进行评估,同时如何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动落地仍有待研究。”
招商证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廖志明表示,由于存量房贷利率下调将压缩银行息差,加大经营压力,银行主动下调的动力较弱。这可能需要监管明确调整的方案,存量房贷利率下调尚需时间。
发挥货币政策工具作用增强新增长动能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货币信贷和融资总量保持合理增长,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适时引导金融机构保持信贷总量适度、节奏平稳,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稳中有降,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保持稳定。
对于下半年货币政策取向,会议明确,将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发挥总量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作用,大力支持科技创新、绿色发展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着力增强新增长动能;继续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和居民信贷利率稳中有降。
总量货币政策工具方面,“考虑到下半年物价还会持续处于温和偏低水平,我们预计货币政策在降息降准方面都有空间。”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解读指出。
与此同时,王青认为,下半年针对小微企业等国民经济薄弱环节以及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将重点发力。在人民银行6月上调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额度亿元的基础上,其他货币政策工具额度也有上调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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