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1日起
我市住房公积金
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已下调
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
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
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年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年利率分别不低于3.%和3.%。
据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业务发展科副科长马放介绍,住房公积金利率按照管理职责,是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固定利率为准。之前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年利率分别是2.75%和3.25%。按照新政策,贷款年限越短月供金额减少得越多。
根据住房公积金现行利率与商业贷款利率进行比对,月供及总息情况如下表:
对照表如下:此表仅供参考,具体还款本息以业务受理为准。
注:商贷利率参考《年10月20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公告》,年10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65%,5年期以上LPR为4.3%。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
表中商贷二套住房利率执行LPR增加60个基点。1年期LPR为4.25%,5年期以上LPR为4.9%。(具体执行利率以各商业银行实际公布为准)。
来源:包头日报、包头住房公积金编辑:刘晓丽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zlff/78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