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10月1日起,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正式下调,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10月11日,就大家最为关心的:每月可少还多少钱?是否符合下调条件?需要办理哪些手续?等问题,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一一做出了解答。
据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介绍,调整后,以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万元、25年为例,利率下调后月最低还款额为.15元,比下调前每月少还94.64元。
那么,如果判断自己是否符合调整条件?这里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给出了3种情况:
1、若贷款已经放款,且期限在1年以上,到年底仍然执行原利率,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下调后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期限档次利率;
2、若贷款已经放款,但期限在1年(含1年)以内,到贷款结清前仍然执行原利率,不再进行利率调整。
3、若10月1日之前没有放款,在实际放款时会自动按照下调后的贷款利率重新计算月最低还款额。如果签署的借款合同已经确定了贷款利率,按照借款合同中关于利率的约定,将按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执行,合同无需重新签订,也无需办理任何手续。
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指出,这里的期限是指贷款发放时确定的贷款期限,不是开始偿还贷款后剩余的贷款期限。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年1月的月最低还款额会与其他月份有所不同,原因是该月的月最低还款额是分段计息的,即年12月还款日之后到年12月31日之间按照原贷款利率计息,年1月1日到1月还款日之间按照下调后的利率计息。
有业内人士表示,上述调整或将产生三个作用,一是在坚持“房住不炒”的前提下,稳定居民住房消费预期,激发新的住房消费需求;二是传递稳定信心、稳定市场的信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三是降低住房消费支出,进而提振居民扩大消费的意愿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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