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段瑞如)为更好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11月9日,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来源: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通知明确,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住房套数认定范围,以不动产登记部门记载的购房所在地县(市、区)级行政区域范围内房屋信息为准。同时,缴存职工所有的集体土地农房确权登记后,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集体土地农房不计入住房套数。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zlfa/64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