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六七月份,全国各地都会调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限额。不少单位会在每年办完6月份汇缴业务后,根据员工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为员工调整其公积金缴纳基数。
日前,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发布《关于~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
调整内容
1
缴存比例不变
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
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选定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
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
2
最高缴存基数上浮元
根据规定,缴存基数不低于广州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元(根据广东省相关规定调整),不高于广州市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元。本次调整的基数上限上浮了元。
*工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号)计算。
说明
年1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
年1月1日以后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当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调入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
职工缴存基数等于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单位应当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经职工本人同意,个人缴存部分可以免缴。
例如
去年规定的缴存基数上限参考了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则为元。
今年则采用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为元。相比去年上浮元。
3
关于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
对于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按现行政策规定向公积金中心提出降低缴存比例(低于5%)或者缓缴申请,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4
关于办理调整手续
缴存单位应当在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办理年度调整手续。
在此期间未完成年度调整的,应当继续按上一缴存年度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按时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视作连续缴存;若因单位未连续缴存而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由单位承担责任。
年1月1日(含)后,仍未办理年度调整的单位,只有在完成年度调整后,才能按照申报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汇缴、补缴新一缴存年度的住房公积金。
你的公积金会涨吗?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
个人缴存+单位为职工缴存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也就是说,公积金的多少与上一年度的工资和缴存比例有关。如果你去年工资涨了,缴存比例不变,那么本人和单位给你缴纳的公积金都会变多。
按照即将执行的新标准(下限元,上限元)如果以单位和个人均按5%的缴存比例计算——
每月缴存金额最低为:元×5%(个人)+元×5%(单位)=元
每月缴存金额最高为:元×5%(个人)+元×5%(单位)=元
若果以单位和个人均按12%的缴存比例计算——
每月缴存金额最低为:元×12%(个人)+元×12%(单位)=元
每月缴存金额最高为:元×12%(个人)+元×12%(单位)=.4元
从理论上而言,只要缴纳公积金,按照缴存基数的不同,公积金账户上每月最低会存入元,最高将存入.4元。
另外,公积金的个人缴存部分也会在个人工资单上体现,按照前面的计算方法,职工个人缴纳公积金最低为元,最高为.2元,不会超过这个范畴。
不过,上述所说都属于理想状态,在现实中,每个人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各不相同。根据广州的政策,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
如何办理
根据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出的指引
(更详细的指引可以看这里:《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积金查询方法
“粤省事”小程序
打开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zlfa/21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