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了!
个人所得税APP显示,为保障纳税人在年可以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红利,个人所得税APP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开放了“确认下一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功能。
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需要纳税人每年提交一次,如果你的相关信息没有变动,那么就可以将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一键带入年。
如果你的信息发生变动,那么可以通过快捷填报页面完成相关信息的修改,确认无误后,就可以在扣除年度生效并予以扣除。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这6项可以在税前扣除,所以会让你少交税,减轻个税负担。
根据规定,子女教育方面,纳税人的子女处于学前教育阶段或者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继续教育方面,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元定额扣除。
大病医疗方面,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房贷利息方面,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个月。
住房租金方面,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元;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万(含)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元。
赡养老人方面,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元。
潇湘晨报记者李鑫智综合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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