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王登海北京报道
7月16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还款能力标准认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等方面做了调整。
《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近两年来,郑州住房公积金出现了提取额稳步增长、贷款额大幅增长的态势,致使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快速上升。相关数据显示,年、年、年,郑州住房公积金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分别为50.87亿元、98.05亿元、.24亿元,发放的数量分别为1.33万笔、2.26万笔、3.67万笔。上述三年,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分别为.42亿元、.91亿元、.92亿元,分别占当年缴存额的65.4%、64.77%、69.25%。
对于此次政策调整的背景和目的,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年以来,住房公积金使用需求大幅增长,致使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快速上升,资金流动性趋向紧张。为了调节资金供需矛盾,确保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需要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收紧住房公积金贷款
记者了解到,年,郑州公积金贷款需求不减,放贷业务迅速增长。全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呈现迅速增长,公积金贷款保持较高的市场需求,全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67万笔、.24亿元,比年分别增加1.41万笔、96.1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2.39%、98.1%,年末贷款率(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与缴存余额的比率)为81.52%,比年初增加7.72个百分点。
这与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年的业务计划有巨大的差距。该中心年的计划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0亿元,个人贷款使用率控制在85%左右的合理区间。
因此,此次新政首先调整了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调整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满足申请人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账户状态正常,且近期应缴未缴不超过4个月的条件。调整之前,借款人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调整后,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门槛有所提高,可有效调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的集中度,缓解资金供需矛盾。缴存时间未满1年的职工,将暂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
在还贷能力认定标准方面,原政策规定,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最长还款期限和所选还款方式计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应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60%。
按照新政策要求,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最长还款期限和所选还款方式计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应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还贷能力认定标准调整后,住房公积金贷款与银行商业住房贷款实行了相同的还贷能力认定标准,有助于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风险。该项规定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不会带来大的影响,但还款能力偏低家庭的最高贷款金额会稍有减小。
此外,新政策还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向近2年内有连续3次或累计6次不良个人征信记录的申请人(含共同申请贷款的配偶,下同),或正在接受郑州住房公积金“黑名单”管理的申请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据了解,该政策为新增加内容,以往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时,只对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黑名单”中的缴存人进行限制,本次增加了查询个人征信的要求,旨在引导人们树立信用意识,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行个人征信查询后,个人征信有严重不良记录的,将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中指研究院郑州分院研究总监张梦宇认为,郑州公积金政策的进一步收紧,对购房者而言,提高了申请门槛,而降低了贷款额度,并对征信审核进一步严格,这无疑增加了公积金购房的难度。但另一方面,对市场和政府监管而言,本次公积金政策的收紧可有效缓解趋向紧张的公积金资金,缓解资金供需矛盾,并降低市场购房杠杆,对于郑州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有着正面的积极意义。
“不得再以其他原因提取”
在此次郑州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新调整的内容中,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设有1个月的新老政策过渡期,但是提取政策例外,在发布之日起就执行。
记者了解到,此前,郑州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是因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于购房后5年内,凭房地产交易或不动产登记部门备案的购房手续或凭证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提取总额应不超过购房所支付的金额。
政策调整后,因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于购房后2年内,凭房地产交易或不动产登记部门备案的购房手续或凭证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提取总额应不超过购房所支付的金额。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前,借款人(含已经出具异地贷款证明、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缴存账户余额仅可用于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不得再以其他原因提取。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购建房、偿还贷款本息、租赁住房等住房消费类情况和离退休、出国定居等非住房消费类可以提取公积金。
关于此次政策调整后,上述缘由是否可以继续提取住房公积金,记者未能联系到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不过,按照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政策解读,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新调整内容执行后,拟以购房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如果购房时间未超过2年,可继续以购房为由办理提取业务,购房时间超过2年的,则不能再以购买该套房为由办理提取业务;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家庭,夫妻双方只能以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为由办理提取业务或办理委托提取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冲还贷)业务,不能以其他理由办理提取业务。
相关数据显示,年度,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增长幅度加大,共有52.1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92亿元,同比增长25.02%,增速较年增加10.34个百分点,截至年末,提取总额.45亿元,同比增长20.52%。年,公积金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9.25%,即缴存的69.25%都用于提取。
(编辑:王金龙校对:颜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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