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5月热点问题月报,月报就“商转公组合贷”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复。
月报显示,商转公组合贷款合作银行为光大银行、交通银行和建设银行。
在组合贷商业部分利率的执行方面,三家银行贷款利率一致。
首套房:1-5年期以内:LPR(3.7)+75BP=4.45%;5年期以上:LPR(4.45)+75BP=5.2%。
二套房:1-5年期以内:LPR(3.7)+95BP=4.65%;5年期以上:LPR(4.45)+95BP=5.4%。
月报还显示,申请商转公组合贷款,借款人不需要去商业银行办理组合贷款中商贷部分的流程。商转公组合贷款可在省直中心智慧信贷大厅实现一站式受理,职工办理商转公组合贷款业务的申请、审批、签约手续,均无需前往商业银行。
省直公积金去年推出贷款新品种
对于缴存职工来说,商转公组合贷是一项新业务。
年8月,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通了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即“商转公组合贷”,明确在原有一手房、二手房、组合贷、商转公贷款品种的基础上,新增商转公组合贷款。
什么是商转公组合贷?指办理了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该笔贷款尚未结清时,向省直中心申请将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行为。省直中心和组合贷款合作银行对缴存职工购房情况、原按揭贷款情况、贷款资格、还贷能力等进行审查后,分别发放资金用于结清原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借款人再按月偿还中心和商业银行贷款本息。
在贷款利率的执行方面,省直中心规定商转公组合贷中公积金贷款执行国家规定的年利率标准,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则遵循“就低不就高”原则,执行统一的LPR+BP浮动利率标准。
申请商转公组合贷需满足什么条件?实际上,就在去年省直中心新增“商转公组合贷”之后,就该业务的办理及注意事项,省直中心有过多次回复,探房()对此进行了整理。
办理了商业银行贷款的还贷提取,还可以申请商转公组合贷业务吗?
省直中心的回复称,可以,但需注意公积金账户余额将影响组合贷中公积金部分的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借款人可贷最高额度的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N倍数。年N倍数为15,N倍数根据省直中心上一年度住房公积金个贷率确定。
职工在办理商转公组合贷业务时,是否需要把原银行贷款自行结清了再申请商转公组合贷?
根据回复,职工办理商转公组合贷业务时,不需自行结清原银行贷款,须等组合贷款审批通过且面签后再去结清银行贷款。商转公组合贷面签后,原银行贷款所有剩余部分都需要结清,注销原贷款银行的抵押登记。
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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