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西多家银行了解到,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召开会议,商定下调部分城市房贷首付比例:在南宁市区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再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商贷最低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30%,北海、防城港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商贷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5%调整为20%。(新华财经)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lczl/1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