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再也不用为49万元过桥资金犯愁了!”11月23日,南阳市首笔“商转公—以贷还贷”住房公积金贷款成功办结,郭女士和尹先生成为我市首个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简称“商转公”)带押转业务的客户。通过办理这项业务,郭女士的贷款年利率由5.8%降至3.1%,共为她节省利息28万余元。
为推进南阳市”商转公—以贷还贷”带押转贷款尽早落地,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统筹指导下,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建设银行南阳分行多次召开“商转公”现场办公会,针对我市“商转公”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逐一分析研究对策,确保政策行得通、办得到,流程标准化、易操作。对符合条件的职工提出的“商转公”申请,在未结清商业住房贷款、且抵押权仍为原商业银行的情况下,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顺位抵押登记手续;公积金贷款发放至银行后,用公积金贷款结清原商业住房贷款,差额部分职工需自筹资金提前结清,原商贷银行注销抵押登记。这一措施既解决了缴存职工筹措过桥资金的困难,又减轻了购房者的还贷压力,同时也进一步提升了办事效率。
在这项举措实施前,办理“商转公”贷款,借款人需要先自筹资金还清商业住房贷款并办理解押手续后,再申请公积金贷款,重新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整个过程环节多、耗时长、成本高。推出“商转公—以贷还贷”业务后,通过优化抵押权登记受理模式,精简登记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50%以上,逐步实现了“抵押风险最小化、办理流程最简化、群众办事最优化”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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