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你好,刚刚看到一篇《致商丘籍在外人才的一封信》,我在商丘买的房子,已定居商丘,不过我在国企上班,公积金在郑州交的,这些年一直都在商丘工作,商丘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能不能扩大下范围,让在商丘买房的商丘籍也能享受,这样才能吸引、留住更多人才,解决实际本质性困扰问题,才能有效避免人才的流失,谢谢
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您好,按照《商丘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商公积金委〔〕14号)第一章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商转公贷款管理。”规定,在我市申请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业务,须为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对于您反映的在异地中心缴存,在商丘购房的商丘籍职工办理商转公业务的问题,我中心将结合我市实际,积极探索异地住房公积金办理商转公业务模式,在各项条件成熟时,提请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
来源:商丘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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